2015年1月19日星期一

廣東茂名紀委今年第一季度查處9名處級幹部-茂名市紀委-官員違紀

廣東茂名紀委今年第一季度查處9名處級幹部|茂名市紀委|官員違紀

廣東茂名紀委今年第一季度查處9名處級幹部|茂名市紀委|官員違紀


  今年第一季度 茂名紀委查處九名處級幹部

  南都訊 記者周松柏 昨日,廣東茂名市紀委公佈,今年以來該市紀委突出辦案主業意識,堅決做到有腐必反、有貪必肅、有案必查,第一季度共立案查處處級幹部9人,移送司法機關3人。

  立案查處的9名處級幹部中,屬貪污受賄行賄行為類的8人、失職瀆職行為類的1人。其中,茂南區副處級幹部張肖平因犯受賄、濫用職權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3年。經查,張肖平在擔任信宜市扶曹、扶雲、大合水庫電站改制工作組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幫助同學兼老鄉的岑兆榮等人以較小代價成功獲得扶曹、扶雲、大合水庫電站的產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傢利益遭受瞭重大損失。岑兆榮為兌現與張肖平的約定,在張肖平的要求下,分三次幫助張肖平支付茂名市區亨利華府的購房款共計210萬元。其後,張肖平再讓岑兆榮給他現金40萬元,其中30萬元交給茂名的柯國慶,請他幫忙協調關系。

(原標題:茂名紀委查處九名處級幹部)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