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1日星期四

專傢:開征房產稅或致稅源被大量隱瞞-房產稅-財產公開

專傢:開征房產稅或致稅源被大量隱瞞|房產稅|財產公開

專傢:開征房產稅或致稅源被大量隱瞞|房產稅|財產公開


  法制晚報訊(記者 汪紅)上海立信會計學院李永剛副教授日前撰文稱,開征個人住房房產稅,我國將面臨財產公開制度缺位,稅源可能被大量隱瞞的問題。

  李永剛認為,我國的財產公開制度尚未完全建立,有些人在同一城市大量購房,或在不同城市分散購房;有些官員既享福利分房又有多處房產。在現行制度下,這些並未公開,稅收部門很難對其合並征房產稅。同時,權力尋租和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也會使房產稅征收大打折扣。

  李永剛建議,中國各地區之間經濟發展不平衡,房產稅稅率應實行浮動稅率制度。稅率應區分不同類型房產、不同涉房行為、不同地區,保持稅率的彈性和差異性。

  同時,應有相關的稅收減免規定,如購房者在購房時已繳土地出讓金和相關稅費的,應將其繳納的稅費適當扣除;對於傢庭貧困的低收入階層也要實行減免。

  李永剛還建議,應把房產稅征收與房產交易相結合,把房產稅完稅記錄作為房產產權交易過戶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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