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tgage,借錢,貸款 - 農村信用社體制改革面臨的問題及對策 |
【finance company, mortgage, 借錢, personal loan, 個人信貸, 私人貸款, 貸款, 借貸, 按揭, 樓宇按揭, 物業貸款, 二按, 財務公司, 財務】 現在我國農村信用社進一步深化改革的時機已經成熟,為瞭節省改革成本,改革可對農村信用社實行以組建省地市農商行為主的徹底商業化改革,將農村信用社改革成產權明晰、治理完善、服務高效、經營有特色的現代農村商業
現在我國農村信用社進一步深化改革的時機已經成熟,為瞭節省改革成本,改革可對農村信用社實行以組建省地市農商行為主的徹底商業化改革,將農村信用社改革成產權明晰、治理完善、服務高效、經營有特色的現代農村商業銀行。其中,將省聯社改為省農村商業銀行,是全面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的關鍵環節。 溫傢寶總理在2012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提出:“進一步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繼續發揮支農主力軍作用;堅持分類指導,推進產權制度改革,增強資本實力”。近年來,農村信用社(以下簡稱“農信社”)改革發展取得瞭突破性進展,目前全國平均95%以上、山東等省97%以上的農業貸款都是由農村信用社發放的,為農村、農業、農民經濟的發展做出瞭重要貢獻,成為名符其實的農村金融“主力軍”。然而,現行農信社體制導致的問題和矛盾,制約瞭農信社發展和支農主力軍作用。因此,農信社體制改革迫切需要提速,以全新、健全的體制煥發農信社的生機和活力,充分發揮支農主力軍作用,更好服務農村和小型微型企業,促進新農村建設。 一、現行農信社體制面臨的矛盾 1.多級法人體制與提高金融服務水平、整體競爭力的矛盾 全國農信社絕大部分省份都實行市、縣二級法人體制,視省區大小不同,有的省份有數十、有的省份有數百個小法人機構。如山東省農村信用社實行青島、濰坊三級法人體制,130多個小法人。縣級法人分散經營,難以發揮規模優勢,削弱瞭競爭優勢。縣級法人雖小,但“五臟俱全”,管理成本高,創新能力弱,尤其是各自獨立經營,無法統籌解決一些限制發展的包袱和風險問題。縣級法人受人才、信息、技術、管理等多方面因素限制,在產品創新、業務拓展、科技開發、宏觀政策把握等方面效率低,成本高,市場競爭力弱。 2.縣級法人資產規模小、資產質量低、人才儲備少與提高抗風險能力的矛盾 縣級法人不能適應城鄉一體化的經濟發展趨勢要求拓展業務。縣級法人立足縣域服務的政策要求與農業現代化、城鄉一體化發展的趨勢產生瞭矛盾。隨著“三農”發展,特別是農村勞動力轉移和城鄉一體化速度的加快,農民跨區域流動和農業跨區域經營的趨勢越來越明顯,但農信社經營的局限性,限制瞭為“三農”提供跟進式的服務,阻礙瞭業務發展。 縣級法人,應對風險的能力差。銀行業作為高風險機構,縣級法人難以應對可能發生的各類風險。縣級聯社自身規模小,管理水平和自身約束能力較差,容易產生較大的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風險一旦聚集到一定水平,其自身將無法承擔和消化。 縣級法人導致各自獨立經營,無法統籌解決一些限制發展的包袱。如山東省部分縣聯社自我無力消化歷史包袱,存在較大經營風險,與此同時,部分縣市聯社有能力幫助解決,但由於法人體制的限制卻無能為力。 涉農貸款受自然災害、物價水平、政策等影響很大,貸款風險中存在很多不確定性,縣級農信社面對該類客戶群體必然要承擔較高風險,縣級農信社未來不良貸款占比壓減難度將越來越大。 3.股權分散、管理落後與健全法人治理結構的矛盾 許多農信社,特別是縣級聯社產權約束乏力、法人治理不到位、內部人控制等問題突出。如,山東省農信社為:按股權設置劃分,資格股占股金總額的4.35%,投資股占股金總額的95.65%;按投資主體劃分,法人股占股金總額的26.68%,一般自然人股占股金總額的55.52%,職工股46.79億元,占股金總額的17.80%。因而,縣級農信社實際運行中,決策權、監督權和執行權並沒有得到有效分離,仍然存在現有高級管理人員內部人控制問題,法人治理結構難以發揮應有作用。 4.省聯社管理體制不順與加強行業管理服務的矛盾 根據銀監會的部署,在前一階段管理體制改革中,各省全部采取瞭省聯社的管理模式。但是,省聯社行業管理體制是過渡體制,在制度設計上先天不足。 省聯社由縣級聯社發起設立,缺乏履行行業管理職能必要的條件和手段,權責不對等,難以發揮應有的監管職能。因而,縣級聯社產權約束乏力、法人治理不到位、內部人控制等問題突出,更需要強有力的外部管理與制約,但省聯社對縣級聯社缺乏必要的管理手段。但在當前行業管理體制下,縣級聯社受短期利益的影響,對省聯社的基本行業管理制度貫徹不到位,合意執行,不合意就不執行,省聯社若采取相對嚴格的管理措施,就會涉及幹預縣級法人經營自主權的問題。 二、深化農信社體制改革的對策 農信社體制改革應該根據銀監會的要求,繼續堅持“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體系建設思路,以市場化、股份化和社區化為主導方向,在保持農村信用社縣級法人地位穩定的基礎上,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深化產權改革,健全法人治理,強化管理,增強服務功能。 1.以市場化、股份化為主導方向,選擇體制改革路徑 從改革路徑來看,我國一部分農信社實現瞭“一級跳”,直接走上瞭以農商行為目標的改革道路;另一部分則是“兩級跳”, 農信社—農合行—農商行,即在農信社的基礎上先成立農村合作銀行再改為農商行。 “農信社—農合行—農商行”兩級跳式的梯次推進改革路徑,人為加大瞭改革成本。特別是農村合作銀行制度設計試圖將合作制“社員入股、一人一票、服務社員”的勞動聯合和股份制“大股控權、一股一票、商業經營”的資本聯合結合在一起,實行股份合作制,這種理想化產權模式根本不符合我國的實際狀況。由於國傢在稅收和準備金優惠政策制度設計上,人為對農村信用社和農村合作銀行實行比農村商業銀行明顯的優惠政策,全國各地農村信用社改制時均采取瞭股份合作制模式。近兩年,隨著優惠政策的到期,不少農村合作銀行又重新改制成立農村商業銀行,增加瞭改革成本。 現在我國農村信用社進一步深化改革的時機已經成熟,為瞭節省改革成本,改革可對農村信用社實行以組建省地市農商行為主的徹底商業化改革,將農村信用社改革成產權明晰、治理完善、服務高效、經營有特色的現代農村商業銀行。其中,將省聯社改為省農村商業銀行,是全面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的關鍵環節。 2.改革省聯社組織形式,組建省級農村商業銀行 近年來,按照銀監會“以穩定縣域為基礎,穩步推進省聯社改革”的要求,山東省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提出瞭改革省聯社體制的建議: 改革省聯社組織形式,組建省級農村銀行,對下參(控)股,強化省銀行的出資人職能,推動縣級法人完善治理結構的改革思路。即由省聯社整合城區農村信用社組建省農村商業銀行,保留其他各縣市聯社的法人地位不變,省級銀行參股或控股縣市法人,實行省、縣(市)兩級法人體制的模式。省農村銀行參(控)股縣市聯社後,主要行使出資人權利,不參與縣(市)聯社的具體經營,使雙方真正做到產權清晰、權責明確。 省聯社改為農村商業銀行,極大地有利於服務“三農”的宗旨。農信社源於農村、紮根農村,機構網點和業務產品適合“三農”,離開“三農”根本無法發展,為“三農”服務是內在的、生存的需要,無論采取什麼層級的法人,農信社都不會離開農村市場。同時,配合到位的制度化、規范化和長期化的正向激勵扶持政策,成立省級法人不但不會偏離服務“三農”的基本方向,而且有利於更好地增強農信社服務“三農”的能力和市場競爭力。 3.加快構建省縣兩級法人體制,提高管理效率 在保持縣市法人地位總體穩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推進省聯社改為省農村銀行,有利於科學規范省聯社的履職行為、統籌資源、加強管理、控制風險、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提高經營效率。 (1)省聯社改為農村商業銀行後,有利於統籌資源,更好地履行服務職能。組建省級法人,可以在爭取政策扶持、新產品開發、結算平臺搭建、科技網絡建設、資金調劑等方面解決縣級聯社無法獨立解決的問題,更好地促進農信社的整體發展,保障支農服務。 省商行可以更好地發揮法人單位的經營自主權,有能力彌補管理費的不足,有利於減輕基層的負擔,更好地履行省聯社的服務職能。 省商行能夠綜合、高效地利用已經搭建瞭各類服務平臺,開展各類服務性業務,增強瞭市場競爭力。省銀行可為各市、縣提供科技網絡、結算支付、產品研發、教育培訓等服務,有利於提高全省農信社整體競爭力,為客戶提供便捷服務。 (2)組建省級農村商業銀行,有利於強化管理、控制風險。 省聯社自成立以來,制定瞭一套基本符合農村信用社實際、涵蓋人事、信貸、財務、安全保衛等各個領域的行業管理制度體系。在清收不良貸款上,省聯社協調各級政府,通過處置置換不良資產、清收黨政公職人員欠款等方式,發揮瞭積極作用。在案件治理上,省聯社能認真落實監管部門提出的案件專項治理工作要求,案件防控工作大見成效。 農信社統一法人層級在省級,有利於統一制度,強化管理,控制風險。農信社長期存在眾多問題,積累瞭大量風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各縣級聯社各自為政,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效率低下,特別是人事、信貸、財務等基本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實。組建省級法人,可以在全省范圍內統一基本管理制度,並可以確保制度執行力度,有利於強化管理,控制風險。 (3)建立省商業銀行有利於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省商業銀行,大力推進以股份制為主導的產權改革和完善法人治理,加快向現代農村金融制度過渡的步伐,健全 “結構簡捷、形式靈活,運行科學、治理有效”的法人分類治理模式和治理運作機制。 以省商業銀行穩步推進法人治理結構改革,可以與現行的省聯社管理體系相銜接。目前,“三會一層”的法人治理框架已初步建立,但治理機制建設還不深入,形似神不似的問題比較突出。省商業銀行的建立能夠切實地解決這一問題。省商業銀行建立後,可以更好地處理好法人治理結構和黨委領導關系,雙向介入,交叉任職;對業務量大、規模大的信用聯社強調三會配齊;可以與目前實行的、實踐證明是2003年以來行之有效的高管提名放在省聯社的做法相銜接,實行平穩過渡。 本文關鍵詞:農村 信用社 體制改革 本文《農村信用社體制改革面臨的問題及對策》屬重慶貸款網原創或來源於網絡信息整理!如果您想更多瞭解貸款相關信息,請瀏覽貸款資訊欄目,如果您有任何貸款問題,我站特開設瞭貸款問答專欄,由眾多貸款顧問在線為您解答相關貸款問題,根據情況給予專業的個性化的指導意見。如有貸款需求,您可以點擊下方免費申請貸款鏈接。 |
2015年1月5日星期一
農村信用社體制改革面臨的問題及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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