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4月16日上午,備受關註的吳英非法集資案在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吳英集資詐騙人民幣達3.89億餘元,近30傢媒體及近200名群眾參加庭審。
中廣網北京2月14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最高人民法院剛剛通報瞭吳英集資詐騙案的最新進展。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剛剛透露,吳英集資詐騙案在一審、二審期間受到媒體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註,已經有不少報道和評論,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瞭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報送復核死刑的被告人吳英集資詐騙案。
孫軍工表示,這個案件作為發生在資金流通領域的金融詐騙犯罪案件,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案情比較復雜,最高人民法院在依法復核審理過程中,將依照法定程序認真核實犯罪事實和證據,嚴格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審慎處理好這個案件。
據報道,今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吳英集資詐騙一案進行二審宣判,裁定駁回被告人吳英的上訴,維持對被告人吳英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復核。
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人吳英於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間,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高額利息為誘餌等手段,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人民幣7.7億元。案發時尚有3.8億元無法歸還,還有大量的欠債。一審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吳英犯集資詐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吳英集資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給國傢和人民利益造成瞭重大損失,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應依法嚴懲。一審判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二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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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英父親接受采訪時表示,對於死刑判決不服,稱吳英並未給國傢造成損失。據悉,吳英在看守所裡回顧瞭自己的創業史,寫瞭數萬字的《上訴材料》、《檢舉材料》和《控告信》,還曾喝下工業膠水以自殺來抗議管教私自翻看其檢舉材料。【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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