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0日星期四

新疆高院公佈3起涉暴力恐怖音視頻犯罪典型案例-恐怖活動-新疆

新疆高院公佈3起涉暴力恐怖音視頻犯罪典型案例|恐怖活動|新疆

新疆高院公佈3起涉暴力恐怖音視頻犯罪典型案例|恐怖活動|新疆


  中新網5月21日電 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新疆高院今日舉行發佈會,公佈三起涉暴力恐怖音視頻犯罪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卡斯木•甫拉提等三人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案

  2013年1月,被告人卡斯木•甫拉提多次聽取他人煽動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的宣講,後經他人介紹加入暴力恐怖組織,負責培養人員。

  2013年4月,被告人卡斯木•甫拉提在新疆和碩縣向被告人依佈拉因•吐爾遜、伊瑪木•卡斯木等人多次宣揚“聖戰”思想。

  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被告人伊瑪木•卡斯木在和碩縣向被告人依佈拉因•吐爾遜等人宣揚“聖戰”思想。

  2013年4月至6月,被告人依瑪木•卡斯木、依佈拉因•吐爾遜等人為進行“聖戰”,購買訓練器械、書籍,單獨或共同進行體能技能訓練。

  2013年7月19日,被告人依佈拉因•吐爾遜在用手機QQ聊天軟件與他人聊天時宣揚“聖戰”思想,並將恐怖分子照片發送給他人。

  本案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

  法院認為,被告人卡斯木•甫拉提加入恐怖組織後,通過宣揚“聖戰”思想,發展、培養恐怖組織成員,其行為已經構成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被告人伊瑪木•卡斯木、依佈拉因•吐爾遜接受他人的“聖戰”宣傳,積極參加恐怖活動組織,並為實施恐怖活動進行體能、技能訓練,其行為構成參加恐怖組織罪。

  據此,依法對被告人卡斯木•甫拉提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對被告人依瑪木•卡斯木、依佈拉因•吐爾遜以參加恐怖組織罪均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案例二: 麥麥提尼亞孜•艾尼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案

  2013年11月24日,被告人麥麥提尼亞孜•艾尼在阿瓦提縣的傢中用手機上網時,在六個QQ群(共有成員1310人)中發佈煽動民族仇恨的言論,並要求群中所有人員將該信息轉發。

  本案由阿克蘇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

  法院認為,被告人麥麥提尼亞孜•艾尼利用網絡多次向多人宣揚宗教極端思想,挑撥民族關系、制造民族矛盾,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構成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據此,依法判處麥麥提尼亞孜•艾尼有期徒刑五年。

  案例三:買買提•哈木提等3人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非法制造槍支案

  被告人買買提•哈木提為實施殺人犯罪,非法制造一支槍;期間多次觀看手機多媒體卡中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視頻後,產生“聖戰”思想。買買提•哈木提向被告人阿不力孜•吐拉買提、阿佈都熱依木•買買提明展示該槍,並向二人宣傳“聖戰”思想,提出制造車床完善槍支性能。二人接受買買提•哈木提的“聖戰”宣傳後,阿不力孜•吐拉買提向買買提•哈木提提供自己的住房和鉆機,並與阿佈都熱依木•買買提明為其購買制造將車窗的材料,三人利用上述材料制造出半成品車床。

  2013年7月,被告人買買提•哈木提召集被告人阿不力孜•吐拉買提、阿佈都熱依木•買買提明等人進行恐怖活動體能訓練。

  本案由和田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

  法院認為,被告人買買提•哈木提觀看煽動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的視頻後,接受宗教極端思想,為實施恐怖活動非法制造槍支,向他人宣傳進行“聖戰”,發展恐怖活動成員,組織他人進行體能訓練,其行為構成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非法制造槍支罪。

  被告人阿不力孜•吐拉買提、阿佈都熱依木•買買提明接受被告人買買提•哈木提的“聖戰”宣傳,積極協助其改進槍支性能,參加恐怖活動體能訓練,其行為均構成參加恐怖組織罪、非法制造槍支罪。

  據此,對被告人買買提•哈木提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以非法制造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對被告人阿不力孜•吐拉買提以參加恐怖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以非法制造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對被告人阿佈都熱依木•買買提明以參加恐怖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以非法制造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新疆宣判16起涉傳播暴力恐怖音視頻犯罪案

  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新疆高院今日舉行發佈會,公佈三起涉暴力恐怖音視頻犯罪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卡斯木•甫拉提等三人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案

  2013年1月,被告人卡斯木•甫拉提多次聽取他人煽動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的宣講,後經他人介紹加入暴力恐怖組織,負責培養人員。

  2013年4月,被告人卡斯木•甫拉提在新疆和碩縣向被告人依佈拉因•吐爾遜、伊瑪木•卡斯木等人多次宣揚“聖戰”思想。

  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被告人伊瑪木•卡斯木在和碩縣向被告人依佈拉因•吐爾遜等人宣揚“聖戰”思想。

  2013年4月至6月,被告人依瑪木•卡斯木、依佈拉因•吐爾遜等人為進行“聖戰”,購買訓練器械、書籍,單獨或共同進行體能技能訓練。

  2013年7月19日,被告人依佈拉因•吐爾遜在用手機QQ聊天軟件與他人聊天時宣揚“聖戰”思想,並將恐怖分子照片發送給他人。

  本案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

  法院認為,被告人卡斯木•甫拉提加入恐怖組織後,通過宣揚“聖戰”思想,發展、培養恐怖組織成員,其行為已經構成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被告人伊瑪木•卡斯木、依佈拉因•吐爾遜接受他人的“聖戰”宣傳,積極參加恐怖活動組織,並為實施恐怖活動進行體能、技能訓練,其行為構成參加恐怖組織罪。

  據此,依法對被告人卡斯木•甫拉提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對被告人依瑪木•卡斯木、依佈拉因•吐爾遜以參加恐怖組織罪均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案例二: 麥麥提尼亞孜•艾尼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案

  2013年11月24日,被告人麥麥提尼亞孜•艾尼在阿瓦提縣的傢中用手機上網時,在六個QQ群(共有成員1310人)中發佈煽動民族仇恨的言論,並要求群中所有人員將該信息轉發。

  本案由阿克蘇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

  法院認為,被告人麥麥提尼亞孜•艾尼利用網絡多次向多人宣揚宗教極端思想,挑撥民族關系、制造民族矛盾,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構成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據此,依法判處麥麥提尼亞孜•艾尼有期徒刑五年。

  案例三:買買提•哈木提等3人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非法制造槍支案

  被告人買買提•哈木提為實施殺人犯罪,非法制造一支槍;期間多次觀看手機多媒體卡中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視頻後,產生“聖戰”思想。買買提•哈木提向被告人阿不力孜•吐拉買提、阿佈都熱依木•買買提明展示該槍,並向二人宣傳“聖戰”思想,提出制造車床完善槍支性能。二人接受買買提•哈木提的“聖戰”宣傳後,阿不力孜•吐拉買提向買買提•哈木提提供自己的住房和鉆機,並與阿佈都熱依木•買買提明為其購買制造將車窗的材料,三人利用上述材料制造出半成品車床。

  2013年7月,被告人買買提•哈木提召集被告人阿不力孜•吐拉買提、阿佈都熱依木•買買提明等人進行恐怖活動體能訓練。

  本案由和田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

  法院認為,被告人買買提•哈木提觀看煽動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的視頻後,接受宗教極端思想,為實施恐怖活動非法制造槍支,向他人宣傳進行“聖戰”,發展恐怖活動成員,組織他人進行體能訓練,其行為構成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非法制造槍支罪。

  被告人阿不力孜•吐拉買提、阿佈都熱依木•買買提明接受被告人買買提•哈木提的“聖戰”宣傳,積極協助其改進槍支性能,參加恐怖活動體能訓練,其行為均構成參加恐怖組織罪、非法制造槍支罪。

  據此,對被告人買買提•哈木提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以非法制造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對被告人阿不力孜•吐拉買提以參加恐怖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以非法制造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對被告人阿佈都熱依木•買買提明以參加恐怖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以非法制造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原標題:新疆高院公佈三起涉暴力恐怖音視頻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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