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7日星期一

紐約五名少年含冤入獄共41年將獲賠4千萬美元-含冤入獄

紐約五名少年含冤入獄共41年將獲賠4千萬美元|含冤入獄

紐約五名少年含冤入獄共41年將獲賠4千萬美元|含冤入獄


  中新社紐約6月20日電(記者 阮煜琳) 1989年,5名青少年因紐約中央公園的一起強奸案而含冤入獄,在案發12年後,真兇投案真相大白,但其後5名受害者要求的民事賠償官司一直沒有瞭結。一名要求匿名的紐約市官員20日透露,紐約市政府打算賠償5名青少年4000萬美元,以瞭結這場曠日持久的民事訴訟案。

  資料顯示,1989年4月19日晚,在華爾街投資銀行工作的28歲女子蒂莎·梅裡在紐約中央公園慢步跑時被人強奸,幷被兇手殘暴毆打。蒂莎·梅裡在醫院昏迷12天後奇跡般地活瞭過來。然而,由於其腦部遭受嚴重外傷,對案發當天的情景沒有任何記憶。一些媒體為瞭保護梅裡的隱私,將這起特大強奸案的受害者稱為“中央公園慢跑者”。該案件是紐約市歷史上最臭名昭的犯罪案件之一,也成為紐約犯罪率不斷上升的標志性事件。據稱,這一年紐約市共發生瞭3254起強奸案。

  該案件的5名被告,當時均為14-16歲的青少年,經過漫長的審訊,1990年,陪審團判決5名青少年強奸、攻擊和企圖謀殺等罪名成立。直到2002年1月,正在監獄服刑的馬蒂斯?雷耶斯向警方供認,他才是1989年中央公園殘暴強奸蒂莎·梅裡的真兇。2002年12月19日,美國紐約法庭撤銷瞭此前對5名青少年的判決,此時5名青少年已在監獄服刑6-13年。《紐約時報》稱,此時,5名被告人已累計共在監獄中度過瞭41年。

  其後,幾位被冤入獄的受害人控告紐約市政府、紐約警察局、紐約區檢察官辦公室等,罪名是非法逮捕、非法監禁、非法判刑、惡意告發、錯誤宣判,幷要求2.5億美元的民事賠償。據稱,紐約前市長佈隆伯格在任期間曾一直拒絕和解。現任紐約市長白思豪在競選期間,曾表示希望本案盡早達成庭外和解。

  據知情人士透露,達成賠償和解仍然需要紐約市審計官和曼哈頓聯邦法官的批準。目前,5人的律師和紐約政府法律部門發言人拒絕就此事置評。(完)

(原標題:五少年含冤入獄共41年 紐約市府同意賠償4千萬美元)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