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種最不可取的激勵法 |
一、激勵不可采用運動方式 許多人喜歡用運動的方式來激勵。形成一陣風,吹過就算瞭。一番熱鬧光景,轉瞬成空。不論什麼禮貌運動、清潔運動、以及作傢運動、意見建議運動、品質改善運動,都是形式。而形式化的東西,對中國人來說,最沒有效用。 中國人註重實質,惟有在平常狀態中去激勵,使大傢養成習慣,才能蔚為風氣,而保持下去。凡是運動,多半有人倡導。此人密切註意,大傢不得不熱烈響應;此人註意力轉移,運動就將停息。運動不可能持久,屢試不爽。 二、激勵不可任意樹立先例 激勵固然不可墨守成規,卻應該權宜應變,以求制宜。然而,激勵最怕任意樹立先例,所謂善門難開,恐怕以後大傢跟進,招致無以為繼,那就悔不當初瞭。 主管為瞭表示自己有魄力,未經深思熟慮,就慨然應允。話說出口,又礙於情面,認為不便失信於人,因此明知有些不對,也會將錯就錯,因而鑄成更大的錯誤。 有魄力並非信口胡說,有魄力是指既然決定,就要堅持到底。所以決定之前,必須慎思明辨,才不會弄得自己下不瞭臺。主管喜歡任意開例,部屬就會制造一些情況,讓主管不知不覺中落入圈套。興奮中滿口答應,事後悔恨不已。 任何人都不可以任意樹立先例,這是培養制度化觀念,確立守法精神的第一步。求新求變,應該遵守合法程序。 三、激勵不可趁機大張旗鼓 好不容易拿一些錢出來激勵,就要弄得熱熱鬧鬧,讓大傢全知道,花錢才有代價,這種大張旗鼓的心理,常常造成激勵的反效果。 被當作大張旗鼓的對象,固然有扮演猴子讓人耍的感覺。看耍猴子的觀眾,有商興湊熱鬧的,就有不高興如此造作的。一部分人被激勵瞭,另一部分人則適得其反。對整個組織而言,得失參半。 四、激勵不可偏離團體目標 目標是激勵的共同標準,這樣才有公正可言。所有激勵都不偏離目標,至少證明主管並無私心,不是由於個人的喜愛而給予激勵,而是站在組織的需要,盡量做到人盡其才。偏離目標的行為,不但不予激勵,反而應該促其改變,亦即努力導向團體目標,以期群策群力,有志一同。 凡是偏離團體目標的行為,不可給予激勵,以免這種偏向力或離心力愈來愈大。主管激勵部屬,必須促使部屬自我調適,把自己的心力朝向團體目標,做好應做的工作。 主管若是激勵偏離目標的行為,大傢就會認定主管喜歡為所欲為,因而用心揣摩主管的心意,全力討好,以期獲取若幹好處。一旦形成風氣,便是小人得意的局面,對整體目標的達成,必定有所傷害。 五、激勵不可忽略有效溝通 溝通時最好顧慮第三者的心情,不要無意觸怒其他的人。例如對某乙表示太多關心,可能會引起某丙、某丁的不平。所以個別或集體溝通,要仔細選定方式,並且考慮適當的中介人,以免節外生枝,引出一些不必要的後遺癥,降低瞭激勵的效果。 激勵必須透過適當溝通,才能互通心聲,產生良好的感應。例如公司有意獎賞某甲,若是不征求某甲的意見,便決定送他一臺手提電視機。不料一周前某甲剛好買瞭一臺,雖然說好可以向指定廠商交換其他傢電制品,也造成某甲許多不便。 |
2015年3月26日星期四
五種最不可取的激勵法
訂閱:
發佈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