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書包是傢長的責任? |
據記者調查,大多數的傢長都偷偷翻看過自己孩子的書包,偷看自己孩子的日記。一項專項調查結果顯示,70%孩子都強烈反對父母偷翻自己的書包,偷看自己的日記。 現代的孩子都知道他們享有穩私權,所以他們堅決反對父母侵犯他們的這一權利。但父母們也知道,他們對自己的孩子毋庸置疑地享有監護權,翻看自己孩子的書包應無可指責。 矛盾的出現,顯然是父母在與自己孩子的溝通上產生瞭問題。孩子們因為苦於跟父母的溝通越來越困難,於是就把自己的苦衷寫在日記裡。父母們因為感到孩子跟自己的溝通越來越少,才被迫采取瞭偷看的方式。 孩子與父母的權利應該得到平等的尊重。討論如何使這兩者達到平衡,是本報推出未成年人教育專題系列報道的本意。在這裡,我們還不能給出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標準,但我們希望,通過這一討論,能有利於推進孩子與父母共同尋找到各種矛盾的平衡點。 孩子聲音 七成孩子不喜歡傢長翻他們書包 爸爸媽媽翻書包的毛病就是改不瞭 我真不知道爸爸媽媽怎麼那麼好奇,我經常發現他們偷翻我的書包和抽屜,我抗議瞭多次,可他們就是改不瞭,而且有時不抓住他們的手腕,他們連承認都不承認。 去年,北京四中網校的傢長和學校對2000名中學生的問卷調查顯示:半數學生強烈不滿自己父母的傢庭行為方式,有些方式的反對率達到瞭70%。其中在回答你最不喜歡怎樣的母親時:不尊重子女,經常翻看孩子的日記、書包、抽屜,選擇率七成多。 日記被媽媽翻看瞭,我又羞又憤,甚至想到瞭死 一位15歲的女學生講述瞭她被母親翻看書包後的心情:有一個星期天,我準備痛快地玩一天,因為一個星期的緊張學習使我頭暈目眩,兩眼發花。可是,在我玩累瞭歸來時,發現我的書包被翻過瞭。於是,我立刻想起瞭書包裡的日記本。 果然,日記被媽媽翻看瞭,並且寫瞭留言。雖然她向我道瞭歉,但這道歉又有什麼用呢?日記寫的是我心中的秘密,是我從來不肯泄露的私事,我從沒對父母說過,可媽媽竟查瞭我的書包! 我又羞又憤,決瞭堤的淚水發狂地流!我真想大聲對媽媽喊:你為什麼要這樣做?!母愛,這是母愛嗎?偉大的母愛,是瞭解、關心和愛護呀!我真想沖出傢門,去遠方,甚至想到瞭死…… 這事一直留在我的心中,雖然過去好久瞭,但至今記憶猶新。說實話,我一直覺得自己和父母有代溝。從此以後,我極少講話。幾乎一回傢就是關緊房門做作業,吃飯隻盯著自己的碗和菜。日記也不寫瞭,我把它放在瞭同學傢的抽屜裡,請同學替我保管。我寧可信任同學也不信任父母!是的,他們是我的親生父母,可他們為什麼不去想一想事情的後果如何呢?我需要的,是真正的理解,這一點,他們會給我嗎? 傢長苦衷 怕孩子學壞才偷看他們日記 記者隨機采訪瞭五位傢長,除瞭一位傢長表示沒翻過已經上小學五年級的女兒的書包外,其他四位傢長都表示不同程度地翻看過孩子的書包。其中兩位傢長坦言還經常看孩子的日記。一位母親說:我們夫婦三十好幾才有瞭這個孩子,隻要兒子有什麼要求我們都會盡力滿足。兒子剛上學時每天都主動把日記給我們看,可隨著年齡的增長,兒子與我們的溝通越來越少瞭,還經常有抵觸情緒。我們怕他學壞,才偷看瞭他的日記。 一位父親認為,看孩子的日記能夠準確、及時地瞭解孩子的思想,便於發現問題,盡快把問題消滅在萌芽之中。我覺得這樣防著孩子確實不好,但這都是為瞭他們好!另一位母親稱,她兒子是一傢職業中學計算機2003級?穴1?雪班學生,平常喜歡打籃球、看小人書等。上個星期,兒子拿回來瞭一本印有卡通圖像的書,但每次看書都要躲在房間裡或者廁所裡。為此前日晚上,趁兒子上洗手間時,她悄悄進瞭兒子的房間,發現兒子看的書。她隨便翻瞭一下,便看見裡面寫著一夜情、避孕套等字眼。 專傢觀點 哪些該管哪些不該管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 孫雲曉: 在生活中,我們總是感受到兩代人之間的某些權利之爭,成年人總是強調他們對孩子應該行使的保護權,而孩子總是抱怨父母幹涉他們的行動自由,不尊重他們的個人隱私。據一次對傢長調查的統計數據結果表明,傢長對翻看女子日記或信件的認識:隻有5.3%的傢長意識到孩子有隱私權,傢長不可以翻看孩子的日記或信件。 為瞭防止被偷看,許多孩子準備瞭兩個日記本 一位少女曾在日記中寫下瞭自己的性幻想。其母發現後,不僅不認為自己偷看女兒日記是不對的,反而激烈地批評女兒,並威脅將日記交給老師。女孩被迫跳樓自殺。這位母親至少犯瞭兩個錯誤:第一,侵犯女兒的隱私,未經女兒允許看瞭女兒的日記;第二,欲非法向外人披露女兒的隱私。正是母親的愚昧和無知殺瞭自己的女兒。許多孩子為瞭防備自己的父母偷看日記,準備瞭兩個日記本,一是寫給父母看的日記本,凈是要好好學習之類的話,另一個則是自己真正的心裡話。有的母親還給媒體寫信說,女兒指責她看日記是違法行為,她不相信,要問一問媒體怎麼說。任何一個社會都可能產生侵犯兒童隱私的行為,所以兒童隱私才需要特殊保護,但是,不尊重兒童隱私現象如此普遍,父母親對有關權利和法律缺乏瞭解,確是教育者需要深刻反省的問題。 過於放任與管束過嚴,都不利於孩子成長 我認為,以前我國社會對兒童權利認識有些模糊,我們不知道什麼該管而什麼不該管。這種模糊認識會產生兩種結果,即過於放任與管束過嚴。如果我們真的要關心兒童的成長,就應該把兒童當做權利的主體,並在行動中表現出來。 尊重兒童的人格:承認兒童是權利主體,認真聽取並尊重兒童的意見。尊重兒童意味著承認兒童在成長期有自己的世界,成-年-人不能用自己的方式去處理兒童世界中存在的許多問題。人生在每一個階段都有獨特的需要和成長方式。 政府行動 早在1990年8月29日,中國政府正式簽署瞭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公約於1992年4月1日正式對中國生效。這就意味著中國政府將承擔並認真履行公約規定的保障兒童基本人權的各項義務。 傢長觀點 翻書包是傢長的責任 孩子的書包雖不大,但它卻背著傢長的希望和孩子的未來。如果你是一個稱職的傢長,你就一定不會忽視書包這個百寶箱中的其他問題。從這種意義上說,孩子的書包包藏著孩子的某種思想,是一個五彩繽紛的而又不成熟的世界。 書包裡、口袋中放著什麼東西,往往反映出孩子們的思想、情趣和愛好。作為一個負責的傢長,要經常翻看一下孩子的書包,可以從中發現一些情況,利於有針對性地教育孩子。 小秘密也受法律保護 未成年人保護法也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裡面有一條規定,說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隱私,不論孩子多小哪怕是十歲以下包括還沒有上中學的他也是有隱私的。對孩子來說,隱私可能是個學術性的詞匯,我覺得是他心裡的小秘密,每個孩子都有心裡的秘密不願意讓別人知道。為什麼現在孩子願意寫日記呢,就是想把不願意讓別人知道的一些心裡話,包括有時候不願意跟爸爸媽媽說的話記錄下來。所以我覺得對於每個孩子來說他都有自己的豐富的內心世界,有自己的小秘密不願意讓別人知道。 |
2015年3月6日星期五
翻書包是傢長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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